依据《中国共产党党徽党旗条例》及中央组织部相关规定,党徽(党员徽章)佩戴需严格遵守位置、状态、场合、礼仪四大核心规范,全程保持严肃、庄重,维护党徽尊严。
一、核心佩戴位置与礼仪
标准位置:佩戴于左胸中间醒目处,正面朝上、端正不歪斜,需位于外衣左胸口袋上方(非袋口内),贴近心脏位置。
与其他徽章共存:若与其他徽章同时佩戴,党员徽章必须置于最上方,不得被其他徽章或衣物 Logo 遮挡。
禁止位置:严禁佩戴于右胸、衣领、袖口、裤装、口袋内或其他非左胸中间位置,不得作为装饰随意别戴。
二、佩戴状态与制作要求
状态规范:必须使用完好、整洁、无污损、无褪色、无变形的党员徽章,严禁佩戴破损、掉色、不符合制式的党徽。
制式标准:正面上方为中国共产党党旗图案,下方为圆形图案,印有 “为人民服务” 字样;背面标注 ×× 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或 ×× 部门(系统)党委组织部监制字样。尺寸为24mm×22.5mm×2mm,材质为锌挂镀仿金,非标准制式、金银等贵重材质徽章均不得佩戴。
三、适用场合与禁忌情形
(一)建议 / 必须佩戴场合
党内重大活动:党的全国代表大会、地方各级党代会、党委全会、“七一” 纪念大会、入党宣誓、重温入党誓词等。
组织生活: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组织生活会、民主评议党员等。
工作服务场景:窗口单位、服务行业党员上岗;基层党员走访调研、服务群众、开展志愿服务等。
荣誉证件场景:党组织颁发的奖章、奖状、荣誉证书,以及工作证件等印刻 / 佩戴党徽图案。
(二)绝对禁止场合
不得在娱乐场所、私人活动场所、个人日常用品、网络空间标识等不适宜场景佩戴。
不得用于商业广告、商标、专利外观设计等非党务用途。
党员失去党籍(含开除党籍、党内除名等)时,需主动上交党员徽章,不得继续佩戴。
四、保管与处置要求
妥善保管:党员徽章不得外借、转赠非中共党员,不得故意丢弃、损毁,需妥善收纳。
破损处置:破损、污损、褪色的党徽,需按 “谁发放、谁负责” 原则收回并规范处置,不得继续使用。
监督管理:基层党组织负责日常检查,违规佩戴者责令改正,情节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或按党内规定处置。
五、悬挂类党徽(非佩戴)规范
若涉及悬挂党徽(如会议场所、印章印模等),需遵循:
通用尺度:直径为 100 厘米、80 厘米、60 厘米,非通用尺度需按比例规范制作。
禁止情形:不得倒挂、倒插,不得添加任何文字符号,不得用于有损党徽尊严的场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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