司法徽的规范化使用包括以下几个方面:
统一使用:自2007年起,司法部决定启用统一的行政徽章,包括行政徽和行政工作者证章,用于树立和维护行政的形象。
规范化设计:行政徽章的图案由行政徽章基本图案加“司法行政”字样组成,标准规格为直径70cm。社区矫正胸徽的基本图案由司法行政徽章加“江西社区矫正”中英文字样以及编号组成,标准规格为长7cm、宽5cm的盾牌形。
规范化佩戴: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开展调查评估、入(解)矫宣告、训诫、走访等执法活动以及监督检查时,应当着正装、主动佩戴社区矫正胸徽和出示工作证,表明身份,接受监督。
规范化管理:社区矫正胸徽实行统一编号、统一保管,各有关部门应安排专人统一保管胸徽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需佩戴胸徽时,应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后统一领取使用,工作结束后要及时归还。
规范化应用:司法徽被用于各级行政和乡镇、街道所的办公场所悬挂,以及社区矫正中心宣告室等场合,作为标识和象征。
规范化提升:各地司法所按照规范化建设总体安排,统一司法所门头、指路牌、外观标识等,提升司法所形象,如广元市和江西省的做法。
规范化监督: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岗履职时,需佩戴司法徽,公开公示职责任务和工作流程图,便于群众办事和接受群众监督。
综上所述,司法徽的规范化使用有助于提升司法行政机关的形象,增强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,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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